中秋、国庆“双节”到!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

发布时间:2024-09-18 05:49:04    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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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社会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,落实火灾防范措施,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。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,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、巡查,落实应急响应措施,确保遇有险情迅速处置。

  二、商场市场、大型商业综合体、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应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,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,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。

  三、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民俗、节庆、演出等群众性活动,场地设置、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,配足配齐消防器材,加强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,完善灭火疏散预案,全力确保消防安全。

  四、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、旅游景区、宾馆饭店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,加强防火检查、巡查,完善灭火疏散预案,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、警示,严禁违规用火用电。

  五、餐饮场所要加强燃气安全检查,并制定燃气安全应急处置方案;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,防范燃气事故发生。使用50KG以上或气瓶组的餐饮企业,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设立专用气瓶间。

  六、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、巡查,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、停放管控,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,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,消防通道畅通。

  七、居民要注意安全用火、用电、用气,不在阳台、楼道、楼梯堆放可燃物,不超负荷用电,不私拉乱接电线,不非法改装电动车、“人车同屋”“进楼入户”“飞线充电”等;教育孩子不玩火,外出做到“三清三关”。

  八、严禁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,不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;严格控制点火源,对易产生电火花、静电积聚的部位要加强巡查。

  九、驾车外出,提前检查车辆的油路、电路,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;不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、空气清新剂、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。行车时主动避让消防救援车辆,严禁占用、堵塞消防车通道。

  十、进入宾馆、酒店、商场等公共场所,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,留意灭火器、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;宾馆住宿时不卧床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

  十一、旅游过程中时刻注意防火。在景点、森林公园等地点游玩时要养成良好的习惯,不能随意丢烟头,不在山林中使用明火野炊,不在景区乱停放车辆以免堵塞消防车通道。

  十二、发生火灾,请及时拨打119报警,火场逃生保持沉着冷静,不贪恋财物、不乘坐电梯、不盲目跳楼。

  来源: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、禅城区应急管理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、佛山天气、中央气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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