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管理实务知识点:酒店的类型

发布时间:2024-09-24 04:19:02    浏览:

  酒店类别是因人们的各种不同的消费需要而出现的,根据不同的需要,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。

  我国目前根据酒店的特色,可分为商务会议酒店、度假型酒店、长住型酒店、汽车酒店、快捷酒店等。

  按酒店的建筑规模,目前我国酒店可分为大、中、小型三类。据有关国外资料,酒店的规模是按客房数量多少来进行划分的,一般拥有客房600间以上的为大型酒店;300600间客房的属中型酒店;少于300间客房的为小型酒店。

  按酒店的建筑档次和服务层次划分,可分为高档、中档、低档三类;也可以按酒店的星级标准来进行参照。

  1.高档酒店。其特色是建筑和装修档次高,各类设备设施齐全,所提供的管理服务层次也高,所以,房租及餐饮的定价也较高。目前我国列为高档酒店的,应是三星级以上的酒店。

  2.中档酒店。在建筑装修、设备、设施方面逊于高档酒店,在我国一般指一、二星级的酒店。

  当今世界上酒店数量与日俱增,为了保证酒店的服务质量,树立国家旅游业的对外形象,也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督,保护消费者的利益,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酒店进行等级评定。酒店的划分标准各国不一,一般分为五个等级,分别以星号的多少表示,即一星级、二星级、三星级、四星级和五星级。

  一星级。设备简单,提供食、宿两项基本产品,能满足客人的起码需要,设施和服务符合国际流行的基本标准。

  二星级。设备一般,除简单的食、宿两项基本饭店产品,还设有简单的小卖部,以及邮电、理发等便利设施。服务质量好。

  五星级。这是酒店的最高等级,其设备设施、服务项目设置和服务质量均为世界酒店业的最高水平。

  在评定酒店的等级时,除了考虑上述标准外,还涉及酒店的位置、环境与气氛、设施与服务等几部分。为了便于评定等级,很多国家对酒店建筑客房面积、设施与设备条件、管理水平、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等具体方面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。

  酒店的等级并不是由每个酒店自己来评定的。在西方国家中,酒店等级一般由酒店行业组织或者由消费者的代表,例如旅行社及出租司机组织进行评定。而在发展中国家。则多由国家旅游主管机构负责组织评定。酒店评级工作通常每年进行一次,并规定新酒店必须在开业一年以后才能有资格考评。

  1985年,国家旅政主管部门制定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(涉外)饭店星级标准》,由国家旅游局设置酒店星级评定机构,负责全国涉外酒店星级评定工作,并且具体负责评定全国三星、四星和五星级酒店。一星和二星级酒店由各省、市自治区旅游局负责评定,并上报国家旅游局备案。

  1.公司制酒店。由自己经营管理的酒店,有的是直属公司或连锁公司拥有产权并直接经营管理的酒店企业。

  2.合同经营型酒店。即经营者通过签订租赁合同,缴交租金或管理费,业主将酒店出租给承租方,以联营公司的名义注册登记,使用其“名称”和“标记”,由租赁者负责经营管理。

  3.特许经营型酒店。即由经营管理者购买并使用某一联号公司的“名称”和“标记”的酒店,这种方式下,购买者有产权,财政上保持独立,但在经营管理上接受联号公司的指导与协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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